索引号: | 002485515/2024-000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19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002485515/2024-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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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09-1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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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供销社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社属各单位,社机关各处(室):
现将《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贯彻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 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5月7日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贯彻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
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实施方案》等要求,加快健全我省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抢抓机遇,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完善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中转站为节点、村(社区)回收网点为前端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巩固拓展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中贡献供销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推进、市场导向。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作为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资源整合、业务协同,控成本防风险增效益。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地各单位根据自身业务基础和发展条件,科学选择业务内容,谋划具体项目,创新发展模式,彰显自身特色。
——坚持龙头带动、联合合作。各级再生资源骨干企业要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与各级供销社建立稳固互利的合作关系。各级供销社可全资、控股也可参股经营。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建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打造一批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培育一批再生资源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更加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健全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
1.大力发展城乡回收网点。开展定点回收、“以车代库”、智能回收、“互联网+上门回收”等便民回收服务,建设固定回收和流通回收相结合的多元化回收网点。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将社会回收网点、个体经营者等引入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到2027年,全省系统回收网点达到6000个。
2.加快建设乡镇(街道)中转站。通过自建、股权合作、加盟等方式,整合基层社仓储、土地、厂房等资源,在重点乡镇、街道布局建设一批中转站,开展临时贮存、初步分拣业务。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的改造和建设,提高再生资源暂存和中转能力。2024年,全省系统改造、新建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回收网点+中转站)50个以上。
3.合理布局建设县域分拣中心。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在县区及城市近郊改造或新建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绿色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分级分拣、整理打包、市场集散等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到2027年,全省系统分拣中心达到25个以上。
4.提升网络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系统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一点多能”作用,推动基层社、商贸流通网点、农资经营网点、农事服务中心等叠加再生资源业务,促进业务高效协同。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与环卫清运网“两网融合”,在人员、物流、设施、平台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推进“互联网+废旧商品回收”,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拓宽回收渠道。
(二)培育壮大再生资源行业骨干企业
1.发挥行业骨干带动作用。发挥省再生资源、海利环保、宁波供销再生资源、上虞区再生公司等行业骨干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与系统企业联合合作。强化资源整合,带动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拆解厂、再制造项目,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2.培育区域性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供销社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合作,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引领带动能力强的区域骨干企业,布局建设一批循环利用重点项目。鼓励系统企业与中再生集团以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
3.提升装备和技术应用水平。引导有条件的骨干企业积极引进、采用先进装备和技术,提升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推广精细分拣和深加工技术,加快建立健全终端处置利用体系,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鼓励系统各类再生资源信息化平台与中再生集团数字化平台对接,为系统企业提供数据服务。
(三)拓展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
1.拓展废旧家电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推动系统骨干企业在资源富集地区通过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式,规划发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废旧设备拆解厂等深加工基地和循环利用厂区,争取拆解资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接中再生集团等系统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各类回收拆解业务。鼓励省再生资源拓展汽车零部件、农业机械等再制造业务。
2.因地制宜开展农机装备和设施更新。推动系统再生资源、农资、棉花、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企业,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累计建成农事服务中心500个。
3.积极开展面向公共机构的回收业务。支持系统骨干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争取成为公共机构废弃物品回收处理承接单位,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
(四)畅通汽车家电更新消费循环
1.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系统有汽车、家电业务的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销售企业的市场化合作,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推广智能化、绿色化产品,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
2.健全废旧汽车家电回收渠道。鼓励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回收利用企业对接,畅通回收渠道,提高以旧换新行动城乡居民的参与度。积极开展“换新+回收”业务,及时提供废旧汽车、家电回收等服务。
3.加大以旧换新宣传引导。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消费品流通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拓展农村家电消费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优惠促销活动,更好服务保障城乡居民消费提质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深刻认识贯彻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各市供销社要研究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统筹,定期调度督导。要更好发挥再生资源协会作用,引领带动行业发展。
(二)强化项目培育。省供销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梳理全省重点项目,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兴合集团、各市供销社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和自身情况,因地制宜提出网络布局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谋划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拆解厂、深加工基地等重点项目,有关情况通过在线系统上报。
(三)争取政策支持。省供销社加强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工作专班、相关省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和政策争取。统筹利用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省财政资金、农民合作基金和各级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再生资源重点项目建设。各市县供销社要积极参与同级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成立的工作专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供销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授权,负责区域内再生资源行业经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加强示范引领。围绕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积极承接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的建设任务,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五)落实风险防控。强化项目可行性论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和举措,规范系统再生资源企业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