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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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供销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81号)精神,经自下而上推荐、省级评选推荐会评审、省供销社党委研究确定并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后,现将我省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和拟正式推荐对象(备选)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一)先进集体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
浙江省宁波市供销二号桥市场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湖州两山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浙江省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
浙江省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供销合作社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丽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狮峰茶业有限公司
浙江爱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萧山供销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蔬菜果品市场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新光塑料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供销合作社
(二)劳动模范
黄建新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供销合作社主任
徐 伟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崧厦供销合作社党支部书记、主任
吴园园(女)浙江省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产业服务部部长
董 剑 浙江省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备选)
(三)先进工作者
钱松华 浙江省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马伟大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二、公示时间
共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省供销社合作指导处(0571—87067960),省供销社直属机关纪委(0571—87064780)。
浙江省“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