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515/2020-001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供合发〔2020〕24号 | 公开日期: | 2020-12-30 |
发布单位: | 省供销社 |
002485515/2020-00193
综合类
省供销社
2020-12-30
浙供合发〔2020〕24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3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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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浙江省供销社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
现将《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供销合字〔2020〕12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推动农合联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9〕84号)精神,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三位一体”改革为动力,以优化和创新服务供给为重点,按照服务立社、改革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的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自信,改进作风,加大投入,扩大合作,将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骨干力量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建设“重要窗口”作出新的贡献。
2.行动目标。力争到2022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更加灵活,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
——基层基础更加夯实。以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农合联为基础,建立覆盖全部乡镇和绝大部分行政村的有组织、有人员、有设施的“三有”基层为农服务体系。
——服务功能健全完备。以农业生产、供销、信用和环境服务为重点,建设服务型企业、合作社及联合社、产业农合联等,推进全链条协同,开展全方位协作,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能保障、科技能支撑、资金能借贷、产品能畅销的“四能”服务。
——社有经济稳健发展。以农合联为大平台,通过合作发展、跨域发展、联动发展等方式,发展壮大为农服务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形成基层带动力强、服务支撑力强、经营活力强、赢利能力强的“四强”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治理体制顺畅高效。双线运行机制全面建成,“一员三会”制度普遍建立,农合联执委会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数字化管理全面普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规范。
二、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3. 增强县级供销社统筹能力。发挥县级社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行业指导、规划统筹、政策协调、资源整合、督促检查等职责。充分发挥资产经营公司作用,统筹运营县域内服务资源,通过合作兴办企业、投资项目、发展新兴产业等形式,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县级社经济实力。推进社有企业与基层组织开展资产、股权、品牌、技术、业务、人才等对接,强化企基联动,带动基层组织改造发展。组织实施“20强县级社创建行动”“县级社消薄行动”,打造一批百亿县级社,带动更多的县级社全面发展,基本消除薄弱县级社。
4.提升发展基层供销社。通过社有企业带动、上级社投资、财政项目扶持、存量资产盘活等途径,采取联合农合联会员共建、各类经营服务网点改建、开放办社新建等方式,组织实施“百强基层社创建行动”“基层社消薄行动”,打造经济实力强、服务功能好的基层强社100个,联动建设具备一定经营服务功能的基层社300个,改造薄弱基层社400个。
5.提质扩容农民合作社。支持基层社和社有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服务带动等方式,领办参办1000家各种类型的示范性农民合作社,提升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民合作社、基层社、社有企业牵头组建一批合作社联合社、产业农合联,开展信息、技术、加工、储运、营销等服务。
6.提档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加快健全县域消费品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带动农民创业兴办和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到2022年,每年改建或新建500家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积极承接电子商务、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等公共服务。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功能,积极提供养老幼教、乡村旅游、文化娱乐、就业培训等新兴服务,拓宽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
三、着力健全为农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7.优化和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按照聚合资源、完善功能、建管并举的原则,组织实施“百佳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行动”、“百佳产业农合联建设行动”,到2022年,全省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有服务平台的产业农合联各300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改良、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服务,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化肥使用定额制,持续开展“百名科学家联百家产业农合联行动”,联动实施“百万亩农业生产服务行动”,三年内研发和总结50种以上农作物专用肥药和作物解决方案,新增农业生产服务面积200万亩以上。加强与气象等部门对接合作,聘请气象专家服务产业农合联。
8.优化和创新农产品流通服务。加快推进主产区、集散地农产品市场建设,争取公益性农批市场的建设运营任务,改建、新建100家数字化管理、功能完备的农产品市场。通过参股控股、联合合作、连锁经营等方式,培育100家县域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开展全省“百家农产品流通企业联购联销行动”,构建专店、专摊、专柜、电商平台和专需客户的农产品品牌专营体系,促进产销衔接。联合各方力量,在中国农民丰收节和重要农产品收获季节,每年开展“百场农产品展示展销和丰收节庆行动”,更好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
9.优化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强与农信机构工作协作和服务协同,推进以信用等级评定、授信服务为基础的普惠金融全覆盖。深化与省农担公司的服务协作,消除担保服务空白县,加快代办点向基层办事处提升,推进已建基层农信担保网点业务拓展。组织实施全省“百亿金融支农服务行动”,每年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超100亿元的融资支持。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发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信贷保证保险,创新提供多个特色产业保险服务。
10.创新和优化乡村环境服务。推进社有企业与环保企业合作,培育环境服务企业,构建“前端城乡回收网点+中端资源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后端资源利用企业”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打造生活垃圾合作治理新模式。继续做好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依托社有企业发展环保装备制造、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参与“无废城市”“无废乡村”建设,推动农林秸秆、畜禽排泄物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打造上下合作、优势互补、连片成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体系。开展土壤改良服务。
四、着力深化改革,推动社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11.深化社资社企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授权管理者、资产运营公司为授权运营者、出资企业为授权经营者的社有资产授权管理体制,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上缴、业绩考核、监督管理等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产权、股权、薪酬、人事等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健全“以商兴农”机制,落实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制度,县级以上供销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用于为农服务。
12.推进社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社有企业投资,发挥好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资产经营公司作用,组织实施“百亿社有经济投资行动”“百强社有企业培育行动”,加快培育壮大一批聚焦为农服务、充满生机活力的社有企业,推动社有经济加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通过资本联合、并购重组、股权置换、项目合作等方式,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合作,在优势行业形成整体市场竞争力。推进资源整合、业务拓展和品牌培育,打造一批行业龙头。
五、着力创新治理机制,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13.深化“一员三会”制度建设。健全社员管理制度,坚持开放办社,完善进退机制,规范供销社组织体系,扩大供销社社员数量和服务覆盖,增强社会影响力,三年内实现市县两级供销社社员管理制度全覆盖,新增农民社员12万人。规范“三会”制度运行,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如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充分发挥理事会执行机构作用,加快补齐监事会建设短板,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供销社健全“三会”制度并有效运转。
14.提升农合联执委会履职能力。完善供销社“三定”方案,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力量,强化农合联执委会的角色意识,切实履行好农合联执委会职责。建立规划引导、工作协调、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机制,确保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加强服务协同协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合作,加快数字农合联推广运用,依托农合联平台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壮大服务功能,构建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六、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从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抓好培育壮大工程的组织实施。各级供销社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建立联系机制,强化对基层的指导服务。县级社要担负起落实培育壮大工程“第一责任人”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善于运用多种手段推进目标任务完成。市供销社要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区域工作协调发展。
16.强化资金支持。综合运用财政扶持资金、乡村振兴基金、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全国总社“新网工程”资金和社有企业投资等各种渠道,各有侧重加大对为农服务功能建设和社有企业发展的支持。加强项目储备,争取一批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17.加强宣传督导。省供销社将培育壮大工程列入对各市、县(市、区)综合业绩考评,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在《浙江省供销社简报》、浙江之声《为农服务进行时》栏目中开辟培育壮大工程专栏,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推进实施培育壮大工程营造良好环境。
各市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工作专班和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县(市、区)级和基层社等情况,于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备案。每季度末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培育壮大工程进展情况。
附件: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三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三年任务分解表
项目 地区 | 新建 基层 社数 (个) | 创建 百强 基层 社数 量 (个) | 改造 升级 薄弱 基层 社数(个) | 新增 基层 社社 员数 (万人) | 新建 村级 综合 服务 社数(个) | 新建 农业 生产 服务 中心 (个) | 新建 庄稼 医院 (个) | 新增 土地 托管 等农 业生 产服 务面 积 (万亩) | 新建 有服 务平 台产 业农 合联 (个) |
全省 | 300 | 100 | 400 | 12 | 1500 | 300 | 300 | 200 | 300 |
杭州 | 1 | 12 | 57 | 1.4 | 193 | 27 | 27 | 25 | 31 |
宁波 | 2 | 10 | 66 | 1.2 | 193 | 42 | 42 | 25 | 31 |
温州 | 34 | 13 | 50 | 1.7 | 193 | 43 | 43 | 20 | 35 |
湖州 | 3 | 11 | 24 | 0.7 | 77 | 27 | 27 | 18.5 | 32 |
嘉兴 | 1 | 11 | 34 | 0.6 | 77 | 29 | 29 | 22.5 | 27 |
绍兴 | 1 | 9 | 32 | 0.8 | 136 | 21 | 21 | 17.5 | 22 |
金华 | 67 | 11 | 30 | 1.5 | 165 | 29 | 29 | 22.5 | 31 |
衢州 | 55 | 5 | 20 | 1.2 | 165 | 18 | 18 | 22.5 | 28 |
舟山 | 0 | 3 | 20 | 0.3 | 27 | 9 | 9 | 0.5 | 9 |
台州 | 24 | 10 | 42 | 1.2 | 165 | 32 | 32 | 22.5 | 28 |
丽水 | 82 | 5 | 25 | 1.4 | 109 | 23 | 23 | 3.5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