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5515/2016-003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6-10-31
发布单位: 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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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5515/2016-00367

  • 主题分类:

    综合类

  • 发布机构:

    省供销社

  • 成文日期: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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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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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供销合作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1-1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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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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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2.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6.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

  7.管理省供销社所属院校等事业单位。

  8.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包括:社本级决算、社属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决算。

  二、浙江省供销合作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2015年度收入决算44961.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561.9万元,占总收入90.21%,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661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616.73万元),占总收入59.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10481.77万元,占总收入23.31%,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642.76万元,占总收入3.65%,其他收入1820.64万元,占总收入4.05%,上年结转收入4399.79万元,占总收入9.79%。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2015年度支出决算37655.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965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0.98万元,农林水支出256.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5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6.5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660.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01.35万元,项目支出17693.6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68.9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1086.6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事务(项)562.0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日常基本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事务(项)81.6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举办的中等专业教育等支出;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事务(项)28.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职业教育的支出和补助额;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事务(项)17517.5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高等教育日常基本支出、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支出;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事务(项)26.8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除高等职业教育等项目外的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事务(项)785.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事务(项)8.9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关于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和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事务(项)30.7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从事科研事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事务(项)0.1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在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事务(项)0.9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事务(项)2.7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务(项)730.43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事务(项)1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有关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事务(项)474.23万元,主要用于院校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有关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事务(项)94万元,主要用于涉农协会补助等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事务(项)2.4万元,主要用于除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事务(项)16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为农方面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事务(项)932.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等基本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0.3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管理和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事务(项)4100万元,主要用于为农服务发展工作等方面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事务(项)682.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事务(项)9.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省外事侨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5.26%,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院校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和公杂费等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有一个出国(境)团延期未成行。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4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8.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6.9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指导视察工作及有关单位来访等,院校学生招生就业联系工作、校际师资交流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34批次,2858人次,共52.97万元,外事接待5批次,20人次,共5.1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4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6.6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23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本级等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1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9.28万元,增长126.87%,主要原因是对离退休人员补助科目的调整和差旅费补助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1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0.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5.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0.2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社属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2012-2014年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84.9万元,实际支出383.56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项目定位正确,规划科学,实施规范,管理严格,符合学院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要求,符合学院信息技术类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教学要求,统一化的实训基地架构和职场化的实训教学环境有效地推动了基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基于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改革,实现了实训基地与岗位技能、实训基地与课程体系、实训基地与技能证书的有机统一,实现了校内实训基地与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有效衔接,建设质量较高,评价优秀。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是指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

  1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举办的中等专业教育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是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是指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是指除中专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方面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是指除反映除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等项目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是指反映各级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和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项),是指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是指反映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研究(项),是指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是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了科技奖励、核应急等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务(项),是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项),是指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是指反映除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主要用于除南水北调等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是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事务(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事务(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房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