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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供销社建立合作发展基金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1-09-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安吉县供销社建立合作发展基金,出台《安吉县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助力乡村振兴。合作发展基金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以委托、购买服务和补助奖励为主要形式,用于县社为农服务能力建设和为农服务事项。主要来源包括安吉县供销社本级社有资本收益、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捐赠资金、其他资金等。安吉鸿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净利润按不低于20%比例,注入合作发展基金,并纳入县社全资子公司“鸿裕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首次安排100万元。(湖州市供销社、安吉县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