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3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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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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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供销社切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社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积厚成势。
一、全面探索“五权分离”的运行路径。按照“社企分开、分级授权”总要求,建立“市供销社党委会、市供销社理事会、市供销社资产管理委员会、市供销社投资平台公司、参控股公司”五级架构,对社有资产实行“决策者产权代表者→管理者→运营者→经营者”分级授权管理,建立健全以党委会为决策者、理事会为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授权管理者、以资产运营公司为授权运营者、以出资企业为经营者的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体系,以资本为纽带,以授权为依托,实现决策权、所有权、管理权、运行权、经营权“五权分离”。
二、全面建立“心中有数”的资产台账。由社资委牵头,全面开展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参股企业资产清查。对市供销社房产、土地进行全面梳理,掌握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对下属企业资产负债状况进行清查,重点查清账外资产、对外抵押、担保、诉讼等事项,分企业设立管理档案确保行使知情权,维护出资权益。分企业建立委派的董事、监事档案,与董事、监事年度履职报告等一起建立产权代表管理台账。建立市供销社对县社资产管理指导制度,各县(市、区)供销社根据省政府关于供销社资产管理的意见,制定具体的细则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三、全面集成“管用有效”的配套制度。加强“三会”制度建设,在全市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规范化建设,提升理事会科学决策、有效执行能力,规范监事会监督、更好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在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出台《社有产权代表管理办法》,明确社有产权代表的权力、义务,规范代表的履职、重大事项等报告制度。出台《社属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公正、透明、合理的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资金存放经济效益,防范了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洁风险。目前,正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社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等制度,构建社有资产监管有力、管理有效的营运体系。
(台州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