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报送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5 10: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浙江省供销社

分享:


根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和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中青明电〔2021〕4号)文件精神,经逐级申报筛选,我省供销社拟推荐嘉善东方大厦前厅部等4家符合条件的集体参加评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1. 嘉善东方大厦前厅部

2. 浙江爱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公司(原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

4. 浙江尚缘时装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吴憾;电话:0571—87917052;邮箱:ttss58260@163.com;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28号浙江供销大楼703室。

特此公示。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