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茶股份等单位顺利通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
2020年12月,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0〕3号)要求,经省里初步监测、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顺利通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第九次监测。加上嘉兴市水果市场有限公司在2019年被认定为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被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省系统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数已达6家,约占全省的9.4%,占全国的千分之四。近年来,全省供销系统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为己任,强化创新驱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知名度高的品牌,带领农民就业增收致富脱贫,通过打造全产业链“链主”企业,在引领乡村产业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中起到了龙头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蓝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和食品有限公司
嘉兴市水果市场有限公司
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