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20浙江农业博览会供销馆设计布展项目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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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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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浙江农博会供销的设计布展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2020浙江农博会供销馆设计布展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浙江农博会供销馆设计布展项目。

二、项目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时间与地点

2020年11月20-24日,会期5天。11月17-19日为布展时间,11月24日下午撤展。地点为浙江新农都会展中心(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3398号)1号馆。

四、项目要求

供销馆面积为135平方米(9米×15米),主体造型高度要求不超过4.8米。要求展示供销社历史文化背景,突出全省供销社正在运营的32个区域公共品牌展示展销和茶叶及相关产品,期间组织2场农产品促销活动。要借助图片、文字、影像资料和声、光、电等现代展示、互动手段,反映新时代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保障流通、促进销售等方面的全新形象。

展区设计要明确方案的总体创意及核心理念,力求简洁、大气、特色、新意,具有较突出的视觉形象效果。

设计施工方案包括总体布局的平面图、效果图、俯瞰图、重点空间效果图、灯光及材料运用效果图、展示效果图等,力求丰富、详细、真实。设计施工方案中标后需由采购人审核,如达不到采购人审核要求的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直至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布展。

展区布展施工应当加强安全管理,所有的设计、安装、施工符合国家消防法规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保证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设计方案和布展施工必须在采购人限定期限内完成。原则上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展示方案设计,11月19日中午之前完成现场布展。

预算总金额不超过35万元,实行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布展、促销、保障、撤展等产生的设计费、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桌椅、显示设备、音响等硬件设施设备;应缴有关税费;以及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五、参与方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有专门从事广告设计、装潢制作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和相应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施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况,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往届浙江农博会展区设计制作布展经验的优先。

(二)须提供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全部加盖公章);

3.投标声明书(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设计布展大型展馆的案例证明(重点介绍往届浙江农博会案例);

5.提供供销馆设计施工方案(包括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设计平面图、总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和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材质要求等),可提供1套以上方案;

6.参与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参与招标流程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与方,到直接发送供销馆设计施工方案至3246305@qq.com;在2020年11月9日17时前提交《参与招标承诺书》。

(二)采购人拟于11月10-11日组织方案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当场确定1家中标主体。请各参与方做好参加方案评审准备工作,包括提供纸质装订材料一式6份,电子版1份),准备方案演示PPT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省供销社茶叶处朱臻华,电话:0571-87078617。

 

附件:参与招标承诺书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参与招标承诺书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单位自愿参加2020浙江农博会供销馆设计布展项目招标,并声明如下:

1.具备采购公告要求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和相应资质要求,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同意此次采购公告中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情形。

3.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承诺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评审工作。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