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5515/2013-00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3-11-18
发布单位: 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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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5515/2013-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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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类

  • 发布机构:

    省供销社

  • 成文日期:

    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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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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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供销合作社2012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1-1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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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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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2.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6.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

  7.管理省供销社所属院校等事业单位。

  8.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2012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

  二、浙江省供销合作社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2年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当年收入合计3204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532.2万元,专户资金11603.42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601.31万元,其他收入1309.06万元。2012年上年结转3498.73万元。2012年部门累积可用收入总计35544.72万元。

  2012年当年总支出27484。1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1252.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4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88.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63.9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3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94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0.66万元。

  结转下年8060.59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二)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7611.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1.5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1587.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4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88.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63.9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3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94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6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548.85万元,项目支出9062.7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2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18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万元,占14.81%;公务接待费支出108.28万元,占59.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97万元,占25.78%。

  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0.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19万元,占13.08%;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占53.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万元,占33.47%,比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经批准报废更新公务用车1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7、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和一般公务用车。

  11、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中专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

  12、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

  14、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保障等。

  15、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等。

  1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制造业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等。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