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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供销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

 

  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列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前期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考虑,确定宁波、温州、嘉兴3个市级供销合作社和萧山、富阳、余姚、慈溪、永嘉、乐清、苍南、南浔、安吉、南湖、秀洲、桐乡、海宁、平湖、海盐、嘉善、上虞、义乌、开化、仙居、缙云等21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为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现就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基层组织改造、组织体系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体系,形成为农服务有利、组织体系健全、经济实力强劲、体制机制完善的供销合作社发展新格局,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坚持合作制原则,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色,坚持以农民生产生活服务需要为出发点。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坚持从浙江实际出发,体现浙江特色,勇于改革创新,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适应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二、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总的框架是,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和依托,联合农业生产主体和农业服务组织,分级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主要承担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职能,同时接受政府及涉农部门委托或购买,承担相关公共服务、涉农政策的具体实施,做好组织协调、反映农情民意、提出政策建议等工作。待省委、省政府正式部署后组织实施。

  (二)完善联合社体制机制。按照建设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切实承担政策性职能和履行经营性职能,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逐步实现与本级社有资产运营主体一体化运行。提高对社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实行资产增值保值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联合与合作,促进各级联合社和社有企业的联合合作,逐步形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

  (三)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根据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需求,加强和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努力实现基层供销社乡镇全覆盖、经营服务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大力推进经营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基层供销社"振兴计划"和农民合作社提升行动,整合服务资源,提高规模化、社会化、全程化服务水平,为融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创造条件。

  (四)构建农村信用合作互助服务体系。一是发展资金互助会等合作信用互助组织,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以农民合作社为基础,吸纳社有企业、行业协会、农民社员等参与,按照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原则运行。当前重点做好合作社选点、组织架构、供销社参与模式等筹备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试运行。二是为农民合作社和较大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融资提供服务,进一步发挥农信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合作组织的作用,扩大服务规模和效率。三是加强与涉农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支付、结算、信用征评、账户托管及农资信用消费等服务。各试点供销合作社都要准备1-2家农民合作社作为试点单位。

  (五)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一是增强农资经营服务能力,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加快农资经营和服务方式的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农资企业合作化、一体化、个性化的"三化"发展,加快"智慧农资"建设,每个涉农乡镇都要建成1家以上庄稼医院。二是增强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大力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积极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试点单位都要建设1家以上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积极参与"网上供销百馆万店"工程,加大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力度。三是增强农村生活服务能力,提升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网络发展质量,积极开展社区综合服务。

  (六)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一体化、走出去、品牌化和人才强企战略。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确立行业主导地位。以项目带动有效投资,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建设,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推进社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和社有资产的资本化改造,以资本、品牌、业务等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管控体系,规范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

  三、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形成以改革促发展的良好环境。试点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及时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改革路径和时间表,确保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要因地制宜,立足自身条件和优势,精心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鼓励创新,突出特色,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实际,落到实处。要完善政策,明确地方政府的配套扶持政策。